本使用條款為無印良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我們」)所營運及透過「MUJI app HK & Macao」流動應用程式(以下簡稱「MUJI app」)為香港及澳門使用者提供的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同意受以下各項條款及細則(包括任何未來的變更)(以下簡稱「本條款」)的約束,並同意予以遵守。
本條款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2.1 「使用者」(或「閣下」)指下載MUJI app的持有者,包括「MUJI會員」 及以訪客身份使用MUJI app的用戶。
2.2 「會員」 (即「MUJI會員」)指MUJI app計劃之會員。
2.3 「積分」(即「MUJI積分」)指由會員透過下載或使用MUJI app於本公司香港或澳門地區店舖購物、Café&Meal MUJI餐飲消費、香港官方網上商店消費或手機互動而獲得由本公司給予會員的回贈單位。
2.4 「電子現金券」指以積分兌換之電子現金券,可於本公司香港及澳門地區店舖消費時使用。 電子現金券不適用於香港官方網上商店消費,不可兌換現金,且使用該等電子現金券受相關條款(如有)約束。
2.5「積分使用限期」指積分可使用的最終限期。詳情見第4條第7項。
2.6「電子現金券使用限期」指電子現金券可使用的最終限期。詳情見第4條第7項。
2.7 「生日禮遇」指會員在其生日月份使用MUJI app可享有的禮遇,惟會員必需於MUJI app 內提供生日月份才可享用。現時的生日禮遇為 生日月份首次消費可獲雙倍積分, 上限為5,000積分(「生日額外積分」),獲得的積分將於生日翌月最後一天發送。 本公司保留在給予合理事先通知下隨時更改生日禮遇的權利。
2.8 「使用者資料」指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所提供的相關資料,或本公司依本條款進行之相關業務獲得的資料(包括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2.9 「香港」乃指香港特別行政區。
2.10 「澳門」乃指澳門特別行政區。
3.1要登記成為MUJI app會員,申請者必須:
3.1.1 年滿18歲。如申請者未滿 18 歲,申請者必須獲得其家長或監護人事先同意,並確保他們同意申請者按照本條款使用本服務及成為MUJI app 會員;
3.1.2 安裝 MUJI app於其流動裝置內,於 MUJI app會員登記表格上提供必須之項目並點擊同意本條款;或於 MUJI app 網站上之登記表格上提供必須之項目並點擊同意本條款;
3.1.3 憑有效的香港或澳門的手提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登記成為 MUJI app 會員,每人只可登記一個 MUJI app 帳戶,並每個手提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均只可登記一個 MUJI app 帳戶,所有重複申請均不會被接納。
3.2 使用者保證及聲明在登記成為 MUJI app 會員時所提供的資料均屬真實、正確、完整及最新。使用者於登記成為 MUJI app 會員時提供的生日月份將根據本條款第 2條第7項享用生日禮遇;每位 MUJI app 會員每年只限獲享生日禮遇一次。登記完成後,會員生日月份的資料則不接受任何更改 。
3.3 如在登記成為 MUJI app 會員時提交給我們有關閣下的資料有任何更改(會員生日月份除外) ,會員同意立即在 MUJI app 帳戶之個人檔案內進行更新。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因閣下遺漏、疏忽或未能提供最新資料、或閣下提交的資料的正確性或完整性所引致的任何索賠、要求、責任或訴訟,我們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3.4 MUJI app 使用者成功完成會員登記手續後即可開始賺取積分。
3.5 我們有絕對酌情權因任何理由拒絕或撤銷任何申請者/MUJI app 會員的會員登記資格以及終止或取消其 MUJI app 帳戶而無須事前通知閣下。
4.1 會員經由本公司香港、澳門地區店舖或香港官方網上商店購買商品、於Café&Meal MUJI用膳等本公司認可之行為(例如:購物、餐飲消費或參與服務等,除非另有註明),本公司將根據屆時生效的服務計劃給予相對應之積分。本服務不可於香港及澳門以外的店舖購物累積或使用積分,以及查詢香港及澳門以外地區店舖的商品存貨。
4.2會員於本公司香港地區店舖或官方網上商店每消費港幣$1,可獲得1積分;於本公司澳門地區店舖每消費澳門幣$1時,可獲得1積分。
4.3 會員可於積分使用限期前以積分兌換電子現金券,兌換之單位為2000積分換$20, 3000積分換$30, 5000積分換$50。積分不可兌換現金或於付款時直接作現金扣賬。 本公司有權不時檢視及修改積分兌換計劃,但會在合理時間前通知會員。
4.4任何COFFEE STAND的消費交易、於MUJI Community Market攤檔的交易、參與任何需支付費用的工作坊或活動、及/或其他指定消費或服務(包括支付訂金、服務費(除非另有註明)、膠袋及紙袋收費)均不可累積積分。
4.5 如會員就某次購物、服務或餐飲消費而獲得退款,會員在該次消費所獲得之積分將會在退款時於會員的帳戶中即時扣除及作出調整。
4.6 如更換其他同等價值商品,不可累積積分。如補回差額換購較高價值的商品,差額則可累積積分。
4.7 所有積分的發放是以年度計算,即每年度1月1日00:00開始至同年12月31曰23:59。該年度所發放的之積分須於翌年8月31日23:59(即積分使用限期)前使用,否則會被全數清除並重新計算。除非另有註明,電子現金券使用限期為發放的日期起計90天 (即電子現金券使用限期),逾期無效。
4.8 本公司保留因應會員退換已購買商品、取消服務或餐飲訂單而扣減已獲享積分的權利。
4.9本公司將不定期給予會員相對應之禮遇,以本公司官方網站所公開之內容為準。
4.10 積分或電子現金券之使用,應由會員於本公司營運之店舖購物或於Café&Meal MUJI用餐結賬時,出示已安裝本服務之行動裝置,並向店員表明欲使用積分或電子現金券付款。經其他指定渠道或第三者網上購物或訂餐服務的餐飲消費均不可使用MUJI積分或電子現金券。
5.1 會員所累積之積分,不得與其他使用者共用、合併計算、贈予、借貸、典當及讓渡。
5.2 透過其他海外版本MUJI app或流動應用程式,或同一集團旗下的其他會員計劃所累積之積分均不得在本公司店舖使用,或與本app累積之積分合併計算或使用。
如遇下列任何情況,會員之積分或電子現金券將自動或由本公司進行部分或全部扣除、失效或取消。對於扣除、失效或取消之積分或電子現金券,本公司不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6.1 未於積分使用期限內使用積分或未於電子現金券有效期內使用電子現金券。
6.2 本公司依第9條第2項規定終止會員使用本服務。
6.3 會員提交予本公司之資訊含不實、錯誤及不法之內容。
6.4 會員以不當方法取得積分或電子現金券。
6.5 會員違反本條款。
6.6 本公司以其絶對酌情權判斷應當取消已給予會員之積分或電子現金券。
6.7 MUJI app 帳戶由會員自行刪除或在第10條所述情況下被註銷或終止。
7.1 本公司需通知會員時,除採取個別通知之方法外,亦可透過其他本公司認定之合適方式進行通知。
7.2 若前項需通知會員之內容已於本公司官方網站公開,視為已通知會員。
本服務的使用者,於下載或使用 MUJI app時,即表示同意受本條款約束,並同意予以遵守。若閣下不同意本條款,應於使用前,依照既定程序刪除MUJI app。
9.1 閣下如欲使用本服務,須下載MUJI app,方可使用。
9.2 若本公司有合理理由判斷有下列任何情況出現,本公司有絶對權利終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權限而無須給予事前通知:
9.2.1 使用者對本服務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務或系統作出不當行為。
9.2.2 使用者在過去曾經對本服務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務或系統作出不當行為。
9.2.3 使用他人的裝置,或使用不法手段取得的裝置下載MUJI app。
9.2.4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的任何一項。
9.2.5 本公司以其絶對酌情權判斷使用者不適合使用本服務。
9.3 若因前項所列情況導致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均無須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
10.1 若使用者發生下列任何情況,本公司將有絶對權利暫停或取消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資格而無須給予事前通知:
10.1.1 倘若會員的 MUJI app 帳戶於 連續36 個月内沒有任何消費記錄,我們將註銷閣下的 MUJI app 帳戶而無須事前通知閣下。
10.1.2 違反第9條第2項的任何一項。
10.1.3 非法使用或引導他人非法使用本服務。
10.1.4 未經本公司同意,擅自更改本公司提供的資訊。
10.1.5 基於不法目的使用本服務;或引導其他使用者非法使用本服務。
10.1.6 作出不恰當或欺詐行為。
10.1.7 本公司以其絶對酌情權判斷為不恰當的行為。
10.2. 倘若閣下的 MUJI app 帳戶因任何原因被註銷或終止,閣下的 MUJI app 帳戶中的記錄亦會被自動註銷,而累計積分、尚未領取或使用的電子現金券或獎賞將會全部即時失效而不獲補發或退回。
10.3 如對積分或使用本服務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有最終決定權,並有限制或暫停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的絶對權限 。
10.4 若因前項所列情況導致使用者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均無須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亦無須向使用者闡明原因。若因前項所列情況導致本公司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失、損害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均須由使用者負上賠償責任。
11.1 若本公司遇下列任何情況,即可暫停或終止部分或全部服務而無須給予事前通知:
11.1.1 定期或緊急保養、檢查、維修或更新本服務系統。
11.1.2 火災、停電、地震、火山爆發、洪水或海嘯等天災原因或任何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的情況。
11.1.3 戰爭、動亂、暴動或類似情況。
11.1.4 系統發生故障、遭破壞、妨礙(包含資料或原始碼遭入侵)或網路連線發生故障等原因。
11.1.5 其他本公司判斷為有必要暫停或終止本服務的原因。
11.2 若因前項所列情況導致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公司均無須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
12.1 使用者可隨時 終止使用本服務。使用者 終止使用時,其持有之全部積分、電子現金券及與本服務相關之所有權利、優惠即同時失效;此外,本公司於終止服務後,使用者不得對本公司要求任何賠償。
12.2 使用者身故時,視為使用終止。
13.1 使用者不可將身分用於借貸、轉移或典當予任何人仕、公司或機構。若使用者因上述情況而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均無須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
13.2 若因上述情況導致本公司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失、損害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均須由使用者負上賠償責任。
在下載或使用MUJI app時,使用者有責任保障登入名稱和密碼等個人資料的安全。如使用者因故意或過失使裝置或本服務被盜用,導致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公司均不需負上任何形式的責任。
15.1 使用者應從本服務瀏覽本公司公開之事項及使用本服務之相關資料。
15.2 若因使用者未提供本公司所需資料,或披露資料不完全,導致本公司之通知、優惠資訊等延遲送達或未能送達,仍視為正常送達,如因此對使用者產生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以下行為均被禁止:
16.1 使用本服務從事不法行為,或將本服務用於營利目的。
16.2 侵害或可能侵害本公司、合作公司或第三者之商標權、著作權、版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之行為。
16.3 侵害或可能侵害本公司、合作公司或第三者財產、私隱或其他權利之行為。
16.4 歧視第三者或毀謗中傷、損害他人名譽或信用之行為。
16.5 勾結或可能勾結欺詐等之犯罪行為。
16.6 傳送、發佈、發送或揭露猥褻、兒童色情及虐待兒童等之圖像、文書等內容。
16.7 開設層壓式推銷或以不當方法誘導他人加入、助長之行為。
16.8 藉由本服務,存取本公司或第三者資料,並加以竄改、刪除之行為。
16.9 假托實際存在或虛構之第三者,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16.10 傳送有害之電腦程式、侵犯或違反他人私隱之行為。
16.11 透過本服務進行選舉前之事前活動、競選活動或類似行為及抵觸相關法例之行為。
16.12 任意發送廣告、宣傳、推銷等電子郵件之行為、傳送違反或有可能違反道德之電子郵件行為、委託轉寄連環信之行為及接受委託轉寄連環信之行為。
16.13 非法入侵第三者之設備或本公司服務用設備(指本公司未提供服務而準備之通訊設備、電腦,其他機器及軟體,以下相同),以利用、妨礙或意圖利用、妨礙營運之行為。
16.14 未經過當事人同意或以欺詐手段蒐集第三者資料之行為。
16.15 上述各項之外,違反法令或不道德之行為;妨礙本服務營運之行為;損毀本公司信譽或侵害本公司財產之行為,以及其他對他人或本公司不利之行為。
16.16 助長以上其中一項之行為(包含容許、誘使或容忍他人行使該行為)。
17.1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可在未有事前通知之情況下,隨時變更、更新或修訂本服務之條件、運用規則、內容。此變更、更新或修訂包含但不限於終止本服務或MUJI app部分或全部內容,及╱或本服務中列為尚有供應的商品╱服務之價格。
17.2 因上述變更、更新或修訂產生對使用者之不利、損害,本公司不負擔任何損失。
17.3 本公司有權在隨時對MUJI app進行更新、修改或放棄,或對其使用施加任何限制的權利,且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
本服務或MUJI app的內容,例如文字、圖形、圖像、音樂、標識、連接部件、商標及其他材料(以下統稱"材料"),以及該等材料的編輯物,均為本公司、關連公司或其內容供應商或客戶的擁有,並均受到相關法規的保護。使用者不得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下以任何方式修改、複印、複製、刊出、出售或發放該等材料或任何通過本服務提供的內容,且使用材料於任何公共或商業目的。
19.1 使用者須自行承擔對使用本服務及MUJI app的風險。因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刪除使用者資料、停止使用者資格或停止╱中斷╱終止本服務時所產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亦無須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19.2 本公司有權在任何時間變更任何本服務或在MUJI app顯示的商品特性或規格,且不作事先通知。所有本服務或在MUJI app顯示的商品相片及貨存情況只供參考。商品尺寸、容量或度量衡數值則為近似值。除另有註明外,顯示的價格為商品正價。關於商品資料及屆時價格、最新優惠和實際存貨情況,可向店舖查詢。
19.3 本公司沒有義務對任何本服務使用者所刊出或作出的內容進行監察。如本公司認為有任何該等內容違反本條款或應予以拒絶,本公司可能會在不給予事先通知下拒絶、移動或刪除該等內容。使用者應自行承擔對其使用該等內容的風險。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第10條或其他條款之規定,而致本公司或其他第三者受有損害時,使用者應對本公司或該第三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並使本公司或該第三者免受損害。
21.1 本公司於官方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揭露之任何有關本服務的個別規定,以及本公司可隨時通知使用者追加之規定,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本條款所定項目與個別規定及追加規定若有不同,以個別規定及追加規定為優先。
21.2 本公司有權在不經使用者同意自行決定修訂本條款,並依變更後之服務使用條件執行本服務。除本公司另行制定外,變更後之條款以本公司公開於官方網站上之時間點即時生效。
本條款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作詮釋。若有任何爭議,則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為非專屬司法權管轄。
在任何情況下,《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條)不適用於本條款。
本條款之中文及英文版本如有歧異,皆以英文版本為準。
除文義需要不同釋義外,否則 單數詞之含義包括複數詞,反之亦然;而單一性別之詞語亦包含其他性別。